申请商标时要规避的风险

阅读:2433 2021-03-17 13:30:43

1.失败率高
造成商标注册失败率高的原因如下:
a.商标申请是依据我国《商标法》和《商标审查标准》来依法申请注册的。目前,在我国商标保有量基数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商标申请中“与他人在先申请或已注册商标”构成近似的风险也越来越高,商标检索已成为商标申请前必不可少的一件准备工作;
b.即使在申请前查询到商标“没有一模一样”的商标申请,也未必表明该商标就能注册。因除了“在先申请”原则外,表示了商品或服务的内容和特点、县级以上行政区划、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因素也会导致商标被驳回;
c.另一个造成失败率高的原因在于申请人对申报准备和撰写规范。申请所提交材料有严格的格式要求,如果因材料不清晰、书写不规范也是有可能被商标局“不予受理”而退回,影响申报效率。

2.保护不完善

a.商标申请的另一个依据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类别”的由来。商标保护是否全面,取决于对“类别”的选择保护,更取决于对“类别”内所包含的群组的商品或服务的选择上。《商标法》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实质是保护“该商标核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的专用权,而非是对“商标样式”所涉及的所有行为的保护。另外,各类别、群组之间也会存在“类似”关系,在申请前期“交叉检索”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b.《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国家商标局根据国际《尼斯分类》内容结合我国的国情所改编的注册分类表,商标局每年会对该表内容更新一次,以满足市场经济需要。例如在2014年国家商标局在第45类4505群组中加入的“在线社交网络服务”小项,就需要在2014年涉及该服务的公司就之前的商标及时进行“补注”,以免被他人抢注。但对于一般公众来说,对这些“变化”的关注和感知都非常少,很难做到及时“补漏”。
c.在确定在商标“标样”后,怎么来申请也是一门学问。例如由“文字+图形”构成的商标,是该组合申请还是文字和图形单独申请?两种方式的区别和影响是什么?其实,在《商标法》第四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注册商标必须按照注册样式规范使用,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情节严重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所以,是组合申请还是分开申请,取决于注册后“怎么使用”。

3.其他风险

官方文件可能接收不到:对于自行申请商标的申请人,官方文件商标局都是以挂号信的形式递送到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的办公地址”,对于很多办公地址和经营地址不一致的申请人来说,很有可能会因为收不到文件而影响商标申请进度(驳回复审)甚至是导致商标无效(被他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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