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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十三五”期间,中国税务部门积极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不断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据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蒙玉英介绍,截至目前,中国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全球111个国家和地区,为跨境投资创造了确定、有利、合作共赢的税收环境。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认为,一系列税收协定在为跨境纳税人提高税收确定性、减轻税收负担、避免双重征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企业在“一带一路”扬帆远航提供了重要支撑。
据统计,2016年至2020年9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与有关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开展双边协商497例(次),为跨境企业消除重复征税145亿元。
“十三五”期间,中国税务部门积极构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目前,“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已增加至36个,观察员增加至28个。
“十三五”期间,中国税务部门相继出台多项稳外资税费优惠政策,2018年实行的“递延纳税优惠新政”就是其中之一。政策的有力实施,引导外资企业将分配的利润再投资于中国生产。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享受优惠的外资企业共2033户次,涉及税款167亿元,推动股息再投资1741亿元。其中,今年上半年,全国享受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的外资企业户次数量同比增长17.35%。
另外,截至目前,中国税务部门已发布针对99个国家(地区)的税收指南,并全面修订《“走出去”税收指引》。“十三五”期间,向46个国家派驻税务人员;在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开通“走出去”服务专线;全国税务系统上下联动共同为“走出去”企业搭建发展平台,统一实行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加速办理出口退税,等等,全面助力“一带一路”经贸畅通。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即将启航的“十四五”,中国税务部门将与各国税务部门共同努力,不断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积极营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以“税收之治”推进全面对外开放,以“税收之效”激活新发展格局的澎湃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