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十三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税务力量

阅读:549 2020-10-19 17:34:02

今天是第七个国家扶贫日。“十三五”以来,税务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通过出台和落实一系列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和派驻扶贫干部等多种方式,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昔日深度贫困的安徽利辛县朱集村,如今水泥路通了,路灯亮了,全村近6000人喝上了自来水,孩子们可以幸福地在图书室看书学习……

“8年的驻村扶贫让我的脚下沾满了厚厚的泥土,心中盛满了对贫困群众的浓浓真情!”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系统党建工作科副科长、利辛县朱集村第一书记刘双燕深情地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三五”时期,全国税务系统专职开展扶贫帮扶的税务干部累计3.42万名,其中包括刘双燕在内的第一书记1.05万名。

一大批不惧艰苦、不畏艰险,用心、用情、用力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的税务干部投身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第一线,一抹抹“税务蓝”展示了税务系统的铁军风采。

“湖南省税务局派来扶贫工作队3年来,村里发生了巨大变化,年人均纯收入从3000多元增加到9000多元,2018年底顺利脱贫摘帽。”

这是湖南省汝城县文明瑶族乡三合瑶族村的村民们给税务总局来信中的内容。在当地税务部门的定点帮扶下,村民们日子一天天红火起来。

帮扶工作在于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十三五”时期,为确保群众稳定脱贫,全国税务系统建立完善扶贫长效机制,持续增强发展后劲:

——在抓党建促脱贫方面,全国税务系统与贫困地区结对共建党支部1.3万个,党员干部捐款2.47亿元,为贫困地区培训基层干部16.78万人次,培训种植、养殖技术人员16.37万人次。

——在资金投入方面,全国税务系统先后投入资金42亿多元,引进帮扶资金近72亿元,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超过5亿元,帮助贫困地区销售农产品9亿多元。

——在产业扶贫方面,全国税务系统帮助贫困地区引进企业2332家,企业实际投资41亿元,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社5702个,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人数达114万人。

——在消费扶贫方面,专营税务系统扶贫产品的京东商城“穗来帮”扶贫旗舰店于今年5月1日正式上线,目前已上架青海青稞、新疆大枣、云南蜂蜜、湖北茶叶等税务系统扶贫产品80多个品类,线上线下已销售2700余万元。

多方层层发力之下,“十三五”时期,全国税务系统共帮扶8782个贫困村、72万多个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除了派驻扶贫干部、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还通过出台和落实一系列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等多种方式,“真金白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梳理国家出台的110项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从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涉农产业发展、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等六个方面,分门别类列出政策内容、享受条件,发布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一系列政策“组合拳”精准发力,进一步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据了解,今年1至8月,全国税务系统落实支持脱贫攻坚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实现减税670多亿元,同比增长36%。

政策落实有力度,纳税服务有温度。“十三五”时期,各级税务部门积极创新纳税服务方式,开展点对点、滴灌式精准辅导,确保政策红利直达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和扶持脱贫的产业、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表示,全国税务系统要持续推进“实打实”的扶贫举措,既抓好产业扶贫、消费扶贫等定点扶贫工作,建立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的长效机制,又全面落实好各项支持脱贫攻坚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帮扶力度不降,努力打造“带不走”的扶贫力量,交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脱贫攻坚税务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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