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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后,税务部门将如何进一步推进稳外贸工作,助力出口企业发展?谢文介绍,意见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税务部门将按照意见要求,迅速推出进一步促进外贸发展的“四个支持”新措施。
一是支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扩大试点。税务总局将积极配合商务部做好增设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尽快确定试点范围,并指导试点地区税务机关,提前做好政策实施准备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加强对企业的宣传辅导,确保市场采购贸易税收政策落实落地。
二是支持大型骨干外贸企业发展。大型骨干外贸企业是稳定外贸发展的“领头雁”和“压舱石”,税务部门将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其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加快退税进度,帮助大型骨干外贸企业稳步发展。
三是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业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业务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中小出口企业。在当前形势下,助力中小出口企业发展,对稳外贸、保市场主体、保就业显得尤为重要。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退税服务,加大培训辅导力度,加快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退税进度,带动中小出口企业更好发展。
四是支持出口企业提高单证收集效率。针对一些出口企业收集单证时间过长、影响企业及时申报的问题,税务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精准辅导力度,提醒企业加快收集各类单证、及时提交申报资料,及早获得退税资金,进一步减轻出口企业资金压力。